硅质玻璃原料化学分析方法
UDC 666.122
.2:543.06
GB 3404-82
Methods for chemical analysis of
glass making sands
本标准适用于硅石、砂岩、硅砂等硅质玻璃原料的化学成分分析。标准中同一成分所列不同分析方法,可根据具体情况选用。
1 总则
1.1 所用分析天平应精确至0.0001K,天平与砝码应定期进行检定。称取试样时读数应精确至0.0001g,“恒重”系指连续两次称重之差不人于0.0002g。
1.2 所用仪器和Ilk器应经过校正。
1.3 分析试样应于烘箱中在105~110℃烘干1h以上,然后放人干燥器中,冷却至室温,进行称量。
1.4 分析用水,应为蒸馏水或去离子水;所用试剂应为分析纯或优级纯;用于标定溶液浓度的试剂应为从准试剂。对水和试剂应做空白试验。
1.5 标准中试剂的浓度采用下列表示法:
1.5.1 当直接用名称表示酸和氢氧化铵时,系指符合下列百分浓度的浓试剂:
试剂名称 试剂浓度,%
盐酸 36——38
氢氟酸 40以上
硝酸 65——68
高氯酸 70——72
硫酸 95——98
氢氧化铵 25——28
1.5.2 被稀释的酸和氢氧化铵浓度以下的形式表不:如盐酸(5十95),系指5份体积的浓盐酸
(36一38%) 加95份体积的水配成之溶液。
1.5.3固体试剂配制的溶液浓度用重量体积百分浓度表示(作标准溶液时除外)。例如:20%氢氧化钾是指每20g氢氧化钾溶于100m1水而制成之溶液。在没有特别指出时,均指水溶液。
1.6 对光度测量的参比液作如下说明:
1.6.1 制作标准曲线时所用“试剂空白溶液”指第一只容量瓶中不含待测氧化物之溶液。 1.6.2 试样分析时所用“试剂空白溶液”指按试样测定操作不含试样所得之溶液 |